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江苏 苏州 |
联系卖家: | 郭经理 女士 |
手机号码: | 18626290521 |
公司官网: | www.jsjiax.com |
公司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万全路59号 |
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遵守放射防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统一制定。
历史背景:
自1895年德国科学家伦琴发现X射线起,睢宁环境辐射检测,人类对核技术的研究应用不断深入,逐渐发展至医学领域fs性诊断和fs性zl学科就此诞生。从开始的Xg机,CT机,到现在的直线jsq、ECT、PET-CT、核素zlyw、质子、重粒子jsq等,无不给人类医学带来了革命性的进步。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放射性能防护检测,核技术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he辐射能量沉积于人体内,到达一定程度后,工作场所辐射环境检测报告,会引起人体生物活性分子的电离和激发,从而导致体内核酸、蛋白质和酶类等的分子结构改变和生物活性的丧失,从而引发一系列的fs性损伤。
国家为保障医护人员及公众安全,不断规范医院对涉核科室的建设标准,先后推出,《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0-2020、《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1-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HJ1188-2021及《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HJ1198-2021。其中明确规范了医院内开展核技术时的辐射剂量限值、辐射防护及辐射监测要求。所以在应用核技术进行放射性诊断及治疗时,需要控制相应的辐射剂量,设定剂量限值,同时也要做好辐射的防护与监测,合理规范地应用核辐射,才能更好地造福于大众。